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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从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了解到,今年起,山西将探索实施“提前选聘”和“积分选岗”相结合的方式安置退役士兵。

其中,参加提前选聘的退役士兵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省级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各市县和接收单位不得另外设置任何门槛和条件。

通过提前选聘确定安置岗位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依据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安置介绍信和退役士兵提前选聘人员名单,直接聘用到相应管理岗位或专技岗位,不再参加后续的积分选岗。未能通过提前选聘确定岗位的退役士兵,继续参加安置地统一组织的积分选岗。

在提前选聘实施后,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剩余的事业单位计划(含提前选聘未落实的事业计划)和企业计划编入积分选岗计划,组织所有参加积分选岗的退役士兵依据量化评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选定安置岗位。

据了解,根据安排,山西省级下达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后,各市县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时足额配套市县事业单位计划和市县属企业计划,保障各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岗位数量与退役士兵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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