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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7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核准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报告》(博纳发字〔2017〕【8】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核准博纳影业公开发行不超过2.75亿股新股;博纳影业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证监会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博纳影业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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