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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7月29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深圳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通知明确,规划期内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提升为主,除违法建筑、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以及满足存量低效用地盘活评价标准的用地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城市更新片区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

规划期内,深圳全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实施规模不少于95平方公里。其中,完成综合整治用地不少于45平方公里,完成直接供地10平方公里和空间储备用地40平方公里。

规划期内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完成基础教育设施学位不少于21.3万个,重点保障一批综合医院、高中等全市紧缺的大型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供应,弥补民生短板。落实水质净化厂、电力、环境生态园等市政设施用地,提升市政支撑水平。加快推动国铁、城际铁路、轨道及相关场站、新(扩)建主干路等用地整备,促进交通设施完善。

此外,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持续稳定提供商品住房、公共住房和配套宿舍,规划期内实现供应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万平方米,力争通过土地整备完成居住潜力用地不少于10平方公里,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规划筹集公共住房和配套宿舍面积不少于700万平方米。

规划还明确,规划期内保留提升100平方公里工业区,连片改造及整备45平方公里产业空间。其中,完成产业空间土地整备20平方公里,推进连片改造25平方公里,打造一批集中连片高质量产业发展空间,力保重大产业项目落地。

规划期内完成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少于1万亿元。有效发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管控作用,合理控制新增更新单元计划规模,规划期内全市新增更新单元计划规模不限为28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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