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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7月31日,中国恒大集团发布子公司作为仲裁被申请人的相关公告。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恒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收到日期为2022年7月25日的仲裁裁决书,该公司是仲裁的被申请人。

仲裁申请人于2021年7月为恒大集团控制的实体借款提供担保。恒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合计约12.82亿股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向申请人提供反担保质押。

据悉,因借款方未能还款,申请人履行担保责任并向恒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主张执行该质押。裁决书裁决申请人对该等股份有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的范围为申请人履行担保责任偿还的金额(人民币约73.07亿元)及资金占用费和申请人因行使追偿权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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