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市福利院的孩子们有一个温暖的“家”,即日起,市福利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类家庭父母,也就是为院里的孤残儿童招聘“家长”。
为了让福利院的孩子融入“家庭”,体验亲情,社区类家庭父母须为合法夫妻,年龄在30岁至60周岁之间,无犯罪记录,无不良生活嗜好,夫妻关系融洽,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喜欢孩子,有爱心、责任心,擅长康复、医疗者优先考虑。
社区类家庭父母将和福利院的孤残儿童组成家庭,给他们一个温暖的“家”。“家长”负责照顾孤残儿童的生活起居,接送其上下学以及和学校老师沟通交流,还需要给予患儿医疗护理、康复训练,帮助他们提高生活能力,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行,回归家庭,融入社会。
对于符合招募条件且通过面试的社区类家庭父母,市福利院将提供食宿,包括一日三餐食材和生活用品,每人每月2000元的固定工资、每年10天带薪休假、职工体检、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其他学习培训等。联系电话0351-6830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