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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将没收未领取的股息。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根据长实集团的章程细则第166条,其董事会可没收于宣派后六年仍未获领取的所有股息并拨归公司。2015年中期股息和2015年末期股息在2022年10月14日(星期五)仍未获领取的将没收并拨回公司。
据了解,2015年中期股息宣派日期为2015年8月25日,派发日期为2015年10月6日,每股股息为港币3角5分;2015年末期股息宣派日期为2016年3月7日,派发日期为2016年6月2日,每股股息为港币1元5分。
公告提示,凡有权收取但仍未领取以上股息或仍未兑现其股息单的股东,务请于2022年10月14日(星期五)下午4时30分前联络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