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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江苏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政策主要包括: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徐州市区(含铜山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各市、县(含贾汪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

同时,市区(含铜山区)缴存职工在公积金账户余额满足中心规定的条件时,不分单方或双方申请,提取加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20万元。

二、调整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业务申请条件,放宽组合贷款政策,取消首房首贷的业务申请条件,凡符合该市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的职工,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

三、提高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对取得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及以上的缴存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分别再提高20万元。

四、提高三孩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2021年5月31日后依法生育三孩的该市户籍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分别再提高1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前三条为阶段性调整政策,适用范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自住住房,并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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