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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宝龙04”撤销回售安排的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为配合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二期)持有人后续交易、转让安排,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对“20宝龙04”启动撤销回售业务。
由于宝龙实业已在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5日期间对“20宝龙04”申报回售且未在回售撤销期间(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8月2日(仅限交易日)、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23日(仅限交易日))撤销回售申报的债券,本期债券持有人宝龙实业可在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仅限交易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撤销回售申报,撤销回售的债券份额应不高于原申报回售份额。
“20宝龙04”于2020年7日起息,本金总额10亿元,利率6.5%,发行期限为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