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从10月15日起,第二届太原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太原市政府质量奖设组织、个人两类,每类包括市政府质量奖和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两个等次。每届市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总数不超过5个,提名奖获奖组织和个人总数不超过10个,获奖数可少额或空缺。
市政府对获奖组织和个人颁发奖杯、证书,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奖励金主要用于支持组织宣传推广其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技术攻关、质量项目建设、推动质量持续改进及人员质量素质提升等。鼓励我市组织和个人积极申报中国质量奖、山西省质量奖,对荣获中国质量奖、山西省质量奖(含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分别给予与省政府同等的奖励。
政府质量奖主要授予质量管理成效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组织和个人。质量奖的评选是落实推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推动质量强市、品牌强市的有力抓手。质量奖的评选有助于引导我市企业坚定走“质量兴企”“以质取胜”之路,推动企业广泛运用先进管理模式,帮助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引导全市各行各业和各类组织以获奖单位为榜样,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弘扬工匠精神,持续提升城市质量综合竞争力。
截至目前,中国质量奖已颁出四届。我市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小店区晋阳小学(教育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分获一、二、三、四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全省仅有的4个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均由太原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