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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

征求意见稿中,为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提出若干实施意见,其中明确目标要求、筹集方式、规划及项目认定、项目运营以及支持政策等多方面内容。

在筹集方式上,意见指出,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存量闲置房屋以及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

意见指出,可将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到25%,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严禁建设成套商品住宅;鼓励将产业园区中各工业项目的配套比例对应的用地面积或建筑面积集中起来,统一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应合理确定单户面积和各类户型的比例,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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