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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将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
观点新媒体从中获悉,海航投资于2022年5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前将相关核实情况书面回复并予以披露。
收到《问询函》后,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和完善,公司分别于5月20日、6月3日、6月18日、7月2日、7月18日、7月30日、8月13日、8月27日、9月10日、9月27日、10月15日、10月29日、11月12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截至目前,海航投资表示,对《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仍需公司及中介机构进一步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2年12月9日前回复《问询函》。
此外,海航投资于2022年8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情况,海航投资判断本次收到的《告知书》涉及的违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连续两年净利润为负的情形,以及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的情形,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1条、第9.5.2条、第9.5.3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