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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浙江绍兴镜湖颁布《关于明确住宅项目取消户内全装修相关管理细则的通知》。

据《通知》显示,2022年9月1日前受让土地,且未享受容积率奖励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经开发办审核同意后可以取消住宅户内全装修,包括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房地产项目;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房地产项目,但尚未预售或已经预售但实际未销售,可按单张预售许可的楼栋为最小单元提出申请。

此外,已享受装配式建筑容积率奖励的房地产项目;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项目,且已实际预售的(以网签为准);土地出让合同明确要求实施全装修的配建人才房、回购房、租赁住房,应按合同配建要求执行,不得调整的情形,不予取消户内全装修。

据公告内容显示,该通知试行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节点以绍兴镜湖新区行政审批联审会议审议通过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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