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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2022年12月14日,天房发展公告称,拟为控股股东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3.5亿元,期限为三年,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43%,津投资本以保证方式提供反担保。

上交所请天房发展说明,在自身经营面临较大压力 的情况下,仍为控股股东提供大额担保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天房发展回应,公司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是本着互惠互利原则,通过互保起到增信的作用,增强了整体融资能力,旨在以后期间继续利用控股股东的整体信用水平进一步优化提升公司自身的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至2022年9月末,天房发展归母净资产规模较小,货币资金余额低于短期有息负债余额,存在一定的偿债压力。但是,截止2022年9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合计148.92亿元,总资产为169.27亿元,本次公司拟为控股股东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5亿元占公司资产比例较小。

本次担保期限为3年,期限较长,短期内不会触发天房发展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当津投资本债务到期前,天房发展董事会将积极督促其合理筹划资金安排,通过其自身运营积累、融资、处置流动性资产等方式保证担保债务的本息兑付,保障不触发上市公司担保责任,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天房发展认为本次担保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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