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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太原1月17日讯(记者王龙飞)近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通知》,明确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医科大学、山西师范大学、中北大学、太原科技大学、中科院山西煤化所、中国日用化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山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山西省地震局、山西省交通科技研发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为试点单位。

本次试点适用范围是自2022年起批准资助的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由探索类)项目,包括杰出青年培育项目、优秀青年培育项目、青年科学研究项目、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等四种类型。试点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实行项目负责人承诺制,赋予项目负责人经费支配权。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及研究团队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并对经费支出的合理性、真实性负责。实行项目负责人签字报销制,对项目研发活动发生的相关支出据实开支报销。据了解,这将扩大科研人员经费使用自主权,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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