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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宝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了延迟刊发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可能延迟寄发2022年年报及暂停股份买卖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获悉,宝新金融表示,未能于2023年3月31日刊发年度业绩,原因为公司仍在与其核数师讨论若干中国资产的估值,而核数师为完成相关审核程序而要求提供进一步资料。
公司正与其核数师紧密合作,以提供所有所需资料及文件,以尽快完成审核程序。然而,年度业绩的预期刊发日期将须与核数师进一步厘定,并将于适当时候公布。延迟刊发年度业绩构成违反上市规则第13.49(1)条。
另外,根据上市规则,公司须不迟于财政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向股东寄发其2022年的年报,2022年年报会因延迟刊发年度业绩而延迟寄发。
董事会会议将因上述延迟刊发年度业绩而延期举行。其将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知会股东董事会会议日期。
另外,应宝新金融要求,公司股份将于2023年4月3日上午9时正暂停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买卖,以待刊发年度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