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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南山控股部分海外订单采用外币结算,随着海外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 外汇结算业务量逐渐增加,远期收汇的汇率波动风险会出现外汇风险敞口。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南山控股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锁定相应订单的毛利。该交易以正常的本外币收支业务为背景,以具体业务订单为依托,交易金额、交易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或 者风险敞口相匹配,不进行投机和单纯套利交易。

南山控股预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外币。

南山控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包括普通远期结售汇、普通外汇期权交易等;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日元、欧元等;拟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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