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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5月13日公告,对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更正。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即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1-3月合并归母净利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应列入非经常性损益计算。
基于此,珠江股份对《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关于非经常性损益的数据进行相关更正,经调整后2023年1-3月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由564.3万元增加至2025.1万元。
公告表示,除公告更正内容外,《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及经营业绩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