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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天津银行发布关于明确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获悉,对于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天津银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主动按上述调整范围及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包含"二套转首套"等五种情形的客户可在9月25日起主动提出申请。
此外,调整规则包括:(一)2019年10月7日(含当日)前发放、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转
换后为LPR加点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二)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