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通知》。我市对标一流、夯实基础、补齐短板,建立健全药品监管体制机制,加强专业化监管队伍建设,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我市将明确市县两级监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全市“一盘棋”药品监管体制。从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选聘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兼职药品检查员,纳入市级药品检查员队伍,统筹调配使用,构建“一体化”运行监管机制。同时,推动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中药品监管机构的实体化、专业化,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中明确药品监管执法力量配备,突出“一支队伍管执法”,增强全市稽查执法办案协同联动能力,形成案件查办合力。

依托山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我市将推进审批信息与监管数据实时互联互通,事中事后监管共享共用。进一步完善互联网信息监测系统建设,加强对网络销售药械行为的监测与引导,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网络交易行为。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山西)”,全面归集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许可备案、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数据,建立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在此基础上,依法对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发挥信用监管在药品监管创新机制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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