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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火车站附近地下通道环境“脏乱差”,给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隐忧,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促使“问题通道”变“坦途”。12月25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最高检日前发布6起人民监督员参与和监督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活动典型案例,我省检察机关办理的这起案件入选。
临汾火车站北侧的地下通道始建于20世纪80年代,全长约200米,是周边居民和铁路职工穿越铁路桥的重要通道。2020年至2021年,因临汾市区四条跨铁路立交桥中的三条进行拓宽改造封闭施工,该地下通道成为市区非机动车、行人跨铁路通行的主要道路,人流量大幅增加。2021年7月,群众在网上反映地下通道环境“脏乱差”,给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隐忧。
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发现线索后,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办理。经检察干警走访、调查核实发现:通道内的垃圾桶破旧不堪,桶外布满黑斑污渍且无封闭盖,散发出阵阵臭味。地下通道年久失修,排水系统不畅,遇雨雪天气则积水、积冰严重,通道顶部两边凌乱布满各种线路,给行人人身安全造成较大隐患;通道出入口坡度较陡,路面湿滑时经常出现行人摔伤情况。同时,地下通道存在多部门职责交叉不清的情况。
2021年10月,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确定涉案相关行政机关、铁路单位、群众代表作为听证参加人,并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结合听证评议意见,该院向属地街道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积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协同铁路单位解决涉案地下通道环境问题和安全隐患。
收到检察建议,相关部门、单位制定施工方案,统筹各方参与通道治理。其后,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协同共治制度优势,再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整改评估验收,确认通道环境和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切实保障了城市公共设施的安全运行。(刘友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