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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太原3月2日讯(记者王龙飞)近日,省发改委公布了《关于在全省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省实施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范围包括交通、水利、能源、农业农村、城镇建设、生态环境、灾后恢复重建等7大建设领域,劳务报酬通过银行卡发放至本人。
以工代赈以县域为主对接用工需求,重点工程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根据能够实施以工代赈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的劳务需求,明确项目所在县域内可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时间及劳动技能要求,并向相关县级人民政府告知用工计划。项目业主单位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做好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合同签订等实名制管理工作。项目所在地县级政府与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劳务沟通协调机制,组织动员当地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员和就业困难群体等参与务工。要培育壮大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等,提高当地群众劳务组织化程度。
《实施方案》提出,省级相关部门,各市、县政府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尽量扩充以工代赈就业岗位,合理确定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标准,尽可能增加劳务报酬发放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