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亚星客车(SH600213,股价10.85元,市值31亿元)公布了与江苏春兰清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兰能源”)公司的诉讼进展:已开庭,但尚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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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星客车一方称,公司采购的春兰能源电池,因质量问题影响终端客户运营,因此亚星客车请求判决春兰能源赔偿损失3381.28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保全费。
8月7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春兰能源,工作人员称,办公室工作人员今天出差去了扬州,可后续再致电回应。目前公司正常经营。
亚星客车投资者热线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以公告为准,其他不方便透露。
已开庭未判决
7月31日,亚星客车发布了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在公告中,亚星客车公布了所涉的两起诉讼,第一起就是因买卖合同纠纷,诉春兰能源赔偿损失一案。
第二起则是由于亚星客车向新疆元石益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盛新能”)销售车辆,而对方部分购车款未给付。亚星客车诉请益盛新能及邓敏立即给付所欠购车款本金362.77万元及违约金,并负担案件诉讼费等。
当时两起诉讼均已立案受理,但尚未开庭。
8月5日,亚星客车再次公布了与春兰能源一案的诉讼进展——已开庭但尚未判决。不过,另一案件未能有更进一步的消息。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潍柴动力(SZ000338,股价12.99元,市值1134亿元)的一起诉讼,也提到了亚星客车、春兰能源。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案号为(2023)鲁07民终1385号的民事判决书,二审上诉时,潍柴动力提出,春兰能源交付的多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且因春兰能源交付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已经引发多起诉讼案件,相关案件正在审理中或案件已造成潍柴动力公司及第三方的损失。
上述第三方正是亚星客车。潍柴动力提交了亚星客车因春兰能源电池质量问题向春兰能源公司提起的民事起诉状及亚星客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潍柴动力冻结春兰能源在潍柴动力处的到期债权。
不过,春兰能源认为该份证据不能证明春兰能源的电池存在质量问题,而且该起诉状也与潍柴动力无关。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潍柴动力的上诉。
亚星客车也被终端客户起诉
由电池引发的问题,也使得亚星客车处于诉讼中。
据时代财经报道,不久前,作为亚星客车终端客户之一的湖北民营公交公司黄石市鸿泰公共巴士有限公司(下称“黄石鸿泰公司”)称,其向亚星客车购买的车辆,存在包括电池等在内的诸多质量问题,并影响到了正常运营。黄石鸿泰公司总经理叶小勇表示,受车辆电池续航能力等客观因素影响,现已有70余辆公交车处于无法运营的状态。叶小勇还告诉记者,亚星客车方曾动员他们一起起诉春兰能源。
据公告,2021年,亚星客车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黄石鸿泰公司向上市公司支付货款。而后,黄石鸿泰公司认为所购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因此也提起诉讼,要求亚星客车无偿更换车辆和零部件,无偿履行质保义务,并赔偿停运损失。
不过,今年5月,亚星客车披露,黄石鸿泰公司和亚星客车均不服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并提起上诉,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上述判决,并发回重审,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当事人均已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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