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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融创服务控股有限公司披露公告称,与融创中国订立补充协议,变更原协议中业绩承诺条款。

根据补充协议,融创中国承诺目标集团于2023年财政年度的归母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4亿元。如果目标集团于2023年财政年度的归母淨利润不足承诺利润,则融创服务有权要求卖方进行现金补偿,现金补偿金额为承诺利润与实际实现的归母净利润差额的12.86倍。

提及订立补充协议的原因,融创服务表示,2022年,因地方防疫政策,目标公司于2022年累计关停在管项目天数为177天,因项目关停给予商户大量租金减免。房地产行业持续下行,商业物业的开发计划有所调整,目标公司新增项目计划亦受到严重影响。随著疫情管控的全面放开,消费回暖为经济复苏注入动力,预期商业运营管理行业将回归正常发展。因此,融创服务与卖方经公平磋商,同意变更原业绩承诺条款。基于上述原因,融创服务董事认为补充协议的条款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属公平合理。

观点新媒体了解,2021年11月,融创服务宣布以18亿元代价收购融创中国旗下融乐时代(海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据此将融创文旅集团商业运营板块整合至业务版图下。

当时融创中国承诺,融乐时代于2022年度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4亿元,低于承诺利润,则融创服务有权要求进行现金补偿,现金补偿金额为承诺利润与实际实现的归母净利润差额的12.8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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