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消息,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通知,要求我省市场停止销售标示名称为“哨哆哩祛痘膏”化妆品。
近日,针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国家药监局责成相关各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标示名称为“哨哆哩祛痘膏”的化妆品进行调查。
经查,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上述化妆品未经注册或者备案。为严厉打击化妆品违法犯罪,严查严控质量安全风险,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迅速开展“哨哆哩祛痘膏”化妆品在我省市场的排查工作,做好经营企业停止销售相关违法产品有关事宜,深挖细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