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市医保局发布消息,本月起,我市取消城乡居民医保“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起付标准,已纳入保障范围的药品,也可由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支付,“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

与以往相比,新政策主要有两大变化,一是取消“两病”门诊用药30元/年的起付标准,“两病”患者用药负担进一步减轻;二是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扩大了支付范围,过去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保障范围的药品无法使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支付范围扩大后,“两病”用药多了一条报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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