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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7月20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

对于公司无法完成股份回购计划、资金链紧张的情况下,以2020年度净利润为基数提取专项基金作为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的主要考虑,金科于公告中称,根据《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卓越共赢计划暨2019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五条规定:若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中任一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2018年净利润38.86亿元的增长率不少于该考核年度对应的“净利润增长目标值”,则该考核年度的下一年度按该考核年度净利润的3.5%提取专项基金。

该公司2020年度达成的净利润值为7,030,016,057元,较2018年净利润基数的增长率为80.91%,达到《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净利润增长目标值。因此,本次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总额7,030,016,057元的3.5%提取了专项基金246,050,562元,作为三期持股计划资金来源。

公司已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于2021年提取了上述专项基金,将决定自行选择适当时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所以,金科称提取专项基金作为三期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符合《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且公司在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中已经将上述专项基金246,050,562元计入当期“职工薪酬”中,因此无论是否实施三期持股计划,均不会对公司2021年之后的报告期业绩产生影响。三期持股计划所提取的专项基金构成员工薪酬的一部分。

回复中金科披露负债情况,合并报表范围内总有息负债规模为670.36亿元,较2021年末减少135.74亿元;其中一年内(自2022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14日止)到期的有息负债余额为364.92亿元。一年内到期有息负债余额中银行贷款113.11亿元,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132.86亿元。一年内到期有息负债余额中债券类融资118.95亿元。

另外,金科表示,已回购的股份暂无投入到已披露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公司不存在利用前期披露回购方案炒作股价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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