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日前,山西省文物局、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民间收藏文物管理促进文物市场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民间文物收藏者创设非国有博物馆。

《意见》指出,要探索建立国有博物馆、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等文博单位常态化公益性咨询服务机制。鼓励有条件的文博单位为文物经营活动提供智力支持,并对民间收藏文物的保管、养护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服务,提高民间收藏文物保护水平。

同时,支持民间文物收藏者创设非国有博物馆,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创设、运维、文创等扶持政策落地见效。实施类博物馆培育计划,对尚未达到非国有博物馆备案条件的民间文物收藏机构进行专业指导。鼓励国有公共文化机构为民间收藏文物提供保管、修复、展览等服务。

《意见》还提出,推动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改革,在太原等地进行试点,根据试点情况适时予以推广。探索建立文物流通领域信息发布平台,做好禁止交易文物认定指导性标准、文物流通入市条件等政策的宣传,发布文物流通领域“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

在规范市场经营主体方面,探索将符合条件的古玩旧货市场主办单位、电子商务经营机构纳入文物商店管理,简化书画、古籍、碑帖、家具、民族民俗文物等以传世品为主体的文物拍卖标的审核程序。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