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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通讯员 蒋建军 邵臻

近日,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公安局珥陵派出所办理了一起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两名涉案嫌疑人因勾兑、灌装、销售假冒知名品牌白酒被刑拘。

2022年7月,珥陵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附近有一处养猪场常有酒味飘出。后该所会同市工商局查处了养猪场,当场查扣已灌装好的白酒7000余瓶,但犯罪嫌疑人梁某、肖某一直处于在逃。2023年1月,梁某主动至丹阳市公安局珥陵派出所投案自首,同年2月,肖某也在外省被抓。

经查,2022年2月,曾因销售假酒而被处理过的梁某,因手头拮据又起了干这行的心思,计划在丹阳市珥陵镇租地制酒。在与朋友肖某商量后,梁某决定“重操旧业”。梁某从他人处购进一台待处理的半自动机器用于贴标签,对方还将用剩下的某知名白酒品牌的箱子、瓶盖、标签等材料一并处理给他。

之后,梁某在珥陵镇物色到一处位置比较偏僻、面积比较合适的养猪场作为场地,招募到几名工人,又联系到此前在酒水展销会上认识的不同供应商,向他们购买度数不一的白酒和包装材料,调试好机器开始生产违法酒品。

在归案后,梁某交代,其发现40度的白酒度数太低,就将买来的40度的和52度的白酒混在一起喝了一下,发现度数还可以,味道也不错。就将灌装机的混装开关打开,和肖某一起教手下的工人将两种白酒混在一起灌装。

丹阳市公安局珥陵派出所民警史洪彬介绍:“根据分工,梁某负责找客户,肖某负责组织工人根据订单开工,到7月被查的不到一个月时间里,两人共计灌装低端白酒伪装成的某知名品牌白酒12000余瓶,涉案金额10万余元。”

据悉目前,梁某、肖某均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丹阳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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