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而真正的坦白,即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属于法定情节。

让他、两者在法律上的区别意义:

1、自首是法定的量刑情节,而坦白仅是酌情量刑情节。

2、减刑幅度不同。一旦成立自首,被告人就可以得到基准刑40%左右的减刑幅度:“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而坦白的减刑幅度为20%:“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根据坦白罪行的轻重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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