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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张毅)日前,省政府出台《关于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自2009年起,省政府连续15年以“一号文件”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023年“一号文件”着眼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明确7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和30项具体举措,指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精准防控、社会共治,严格责任、严格措施、严格监管,推进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通知》从强化责任落实入手,全方位、全链条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明确党政领导干部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次数,明确新兴行业领域和职能交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要求抓实全链条安全管理和监督。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明确企业要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高危行业企业要设置安全总监。要突出全员安全责任,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通知》提出,要加强源头管控,严格防控风险,精准治理隐患,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并落实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实施联合审查,严格规划、立项、建设等源头环节安全管控。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危害辨识、分级分类和风险告知,从组织、制度、技术、工程治理、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有效管控。要精准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在高危行业领域探索建立双重预防机制信息系统。要严格实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通知》指出,要坚持近年来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的做法,持续深化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设工程施工、经营性自建房、燃气、消防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并作出相应安排。

我省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始终坚持以防为主、防减救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综合防范能力。《通知》提出,要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加强森林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和气象灾害等重点灾种防范,完善预警响应衔接联动机制,强化预警行动措施落实,做到精准响应。

《通知》提出,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科技信息支撑,推动标准化创建,强化宣传培训,提高整体保障能力。要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和物资装备保障,有效应对处置事故灾害。

《通知》还规定,要严格巡查考核督导,将巡查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要严肃安全追责问责,对瞒报事故、抽查检查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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