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9日从长沙市人社局获悉,长沙市区域内的普通高等学校、特殊教育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中的孤儿、残疾人、城乡低保家庭、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的2023届毕业生(不包含普通高校自考及成教毕业生),可申请每人1500元的求职创业一次性补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

求职创业补贴按“个人申请—学校初审、公示及申报—人社部门审核及公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到学校—学校拨付补贴资金到个人”的程序进行。个人申请采取线上自助申报(“长沙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学校和人社部门均在“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http://222.240.173.92:7001/hnpes/,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审核。

各院校符合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8月19日至9月12日期间进行个人线上申请,并于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向学校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特别提醒,所有申请材料,除可由学校在省平台审核端导出后集中出具的证明外,均需由学校审核原件同时交一份复印件。

毕业生个人线上申请信息提交后,将上传至省平台学校初审端口,由毕业生所在学校进行初审。学校初审及公示后进行材料报送,交由人社部门审核及公示。公示期满后按程序申领补助资金,并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到各学校。各学校收到补贴资金后,应负责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审核通过的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不得截留、抵扣或代缴其他费用。因特殊情况未能拨付到发放对象的补贴资金,应由学校及时告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后予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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