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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7月25日, 深圳市商务局制定并发布了《<深圳市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政策措施的适用对象、申报条件、支持标准、资金安排等。

《实施细则》共七章十九条内容,主要明确本实施细则的依据、资金来源、管理原则等以及明确申报主体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相关条件;细化了政策扶持方向、条件和标准;明确申报方式和审核方式、项目管理、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还包括项目申请、受理审查、形式审查、专项审计、征求意见、编制资助计划、公示及拨付资金等。

据悉,《实施细则》从支持批发零售企业在深设立采购中心、制造业企业在深成立销售公司等两个方面给予扶持;一是支持批发零售企业在深设立采购中心,按其2022年度采购额每满1亿元奖励5万元,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支持制造业企业在深成立销售公司,按其2022年商品零售额每满1亿元奖励50万元。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实施细则》在项目管理中明确 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市级专项资金,以同一项目申报多项资金(含其他部门安排的专项资金)支持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原因,并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其他资金情况。依托同一核心内容或同一关键技术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实施细则》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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