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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公司涉及仲裁的相关情况。
据悉,4月7日,泛海控股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送达的仲裁通知书,杨延良以股份转让合同纠纷为由,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前期申请人以泛海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卢志强未按照各方于2020年12月25日签订的《谅解备忘录》的约定办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6亿股股份(对应股权转让款3亿元)交割手续为由,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申请冻结了泛海控股持有的民生证券1.96亿股股份。后上海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泛海控股应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等相关款项。
本次申请人杨延良以泛海控股所持有的民生证券股份被司法拍卖,致使《谅解备忘录》无法履行为由,向上海仲裁委员会再次提出仲裁申请。
仲裁请求包括:请求依法解除《谅解备忘录》;请求泛海控股返还申请人股份转让款3亿元;请求泛海控股赔偿申请人损失2.1364亿元,并承担本案的保全费、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仲裁费用、申请人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