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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关于远洋资本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发布。

观点新媒体获悉,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已于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1《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临时提案等期限及监票相关程序的议案》,议案2《关于调整“21远资01”本息兑付安排及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

经北京市柯杰律师事务所认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管理办法》、《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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