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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广州市新闻办举行《广州市快递条例》新闻发布会,会上指出,5月31日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广州市快递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省会城市快递行业地方性法规。

观点新媒体获悉,《条例》明确,快递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应当事先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完成投递前录入或者上传虚假的投递信息,最高可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为保障用户个人信息不泄露,《条例》要求快递企业应当对快递运单中个人敏感信息采取去标识化等保护措施,定期对快递运单实物进行集中销毁,并在停止经营时主动删除用户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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