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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调整业绩承诺期方案的公告 。
观点新媒体获悉,公司向交易对方广商资本、广商基金、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及建投华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于2021年5月完成了股权过户手续。
广商资本及广商基金承诺:友谊集团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不低于15,145万元,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不低于15,423万元,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不低于15,863万元。前述净利润指友谊集团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根据友谊集团2022年度财务数据,友谊集团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58.96万元,占当年业绩承诺金额的24.37%,未完成业绩承诺。2021-2022年累计业绩承诺完成率为62.16%。
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包括两方面。一是线下消费严重受阻,2022年度,友谊集团所在地广州市的零售百货行业在相当长时间内表现低迷,线下消费严重受阻,友谊集团2022年商品销售收入较2021年减少19,218.11万元,商品销售毛利减少8,725.67万元。
二是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实施租金减免,2022年度,友谊集团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导致租赁收入减少7,282.17万元,净利润减少5,461.63万元,占业绩承诺金额的35.41%。
据悉,业绩承诺期调整为期由2021年、2022年及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变更为2021年、2023年及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标的公司2021年、2023年及2024年实现的净利润数额依次不低于15,145万元、15,423万元及15,863万元。
基于前述业绩承诺期间顺延的调整,本着对社会公众股东负责的态度,广商资本及广商基金拟承诺对其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顺延至《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义务、资产减值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公告指出,按照公平原则对业绩承诺进行的适当调整,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事项,不改变原业绩承诺金额、业绩补偿方式等内容,而仅变更了业绩承诺期,对标的公司2023年及2024年的经营业绩目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