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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山西省政府令第294号)于2022年6月起正式实施,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切实保障山西省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的通知》,出台《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执勤训练规定(试行)》《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等多项配套文件,完成政策“拼图”,破解长期以来困扰专职队伍建设发展的顽疾梏桎,推动队伍换羽新生、转型升级,打造新时代消防救援生力军。
破冰“招不来、留不住”的待遇瓶颈,建立保障机制。一是工资标准对标国家队。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工资标准执行,打破“同工不同酬”的薪资差异。二是提升保障层级。将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建设管理所需经费提升至市级以上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确保工资薪金“应得尽得”。三是建立退出机制。参照国家队标准发放退出补助和经济补偿,连续工作满12年的予以政府安排工作,解决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后顾之忧。
破除“临时工”的身份壁垒,搭建管理框架。一是从严招录,统一实施招录计划管理,参照国家队设置招录条件、标准和程序,加强源头建设。二是定级定职,参照国家队设定“三等八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等级和“副班长、班长、副站长(副指导员)、站长(指导员)”职务,同时明确相应晋升条件和配备标准,形成人员流动“良性循环”,打开了晋升空间,增强队伍活力。三是直签合同,要求支队以上单位与政府专职消防员直签劳动合同,破除劳务派遣用工弊病,建立了清晰规范的劳动关系。四是选配指挥员,制订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担任指挥员选拔、培训、考核、使用规定,积极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单编管理新模式。
破局“归属感弱”的思想困境,健全组教体系。一是制订教育大纲,参照国家队制订《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实施办法》,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二是吸收发展党员,明确政府专职消防员发展党员条件,条件成熟的批准成立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党支部,解决了组织落空的问题。三是充分保障权利,吸收政府专职消防员党员参加党支部,明确下辖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党支部的大队党委,原则上应至少有1名大队党委委员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党员,进一步保障了民主参与决策的权利。
破解“战力不足”的素质难题,重塑训战模式。一是制订战备值班、辖区熟悉、战备教育、执勤装备管理、战备检查、战备基础资料管理、执勤战斗预案管理、执勤战斗信息报送、战评总结、案例复盘和实战推演等10项执勤制度,规范了执勤战备秩序。二是明确业务理论、体能、技能、安全、指挥能力、装备操作、消防设施、整建制合成、辖区熟悉演练等9大训练科目,明确了实战化练兵导向。三是划分队(站)长、班长、战斗员、通信员、驾驶员、供水员、安全员等7类人员职责,确保各有其岗、各尽其责。四是建立定期议训议战议安全制度,突出作战训练安全要求。五是建立统一领导下的国家队——专职队——其他应急队伍“三位一体”联勤联训体系,强化协同作战和应急响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