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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日报记者杨文报道:6月28日,记者获悉,省司法厅联合省人社厅、民政厅、教育厅、团省委、妇联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妇女、未成年人”品牌建设活动。活动以妇女、未成年人法律需求为导向,以五大举措为抓手,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机制,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可及性、满意度,为妇女、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
——专题法治宣传,提高维权认知。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加强正面法治宣传引导,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范校园欺凌、反诈骗反拐卖和预防性侵害安全意识等方面教育。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及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小品、短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
——引导规范用工,保障就业权益。主动提示企业对不签订劳动合同、在用工期间侵犯女性劳动者合法权益及违法雇佣童工等行为存在的法律风险,减少就业性别歧视,对需要帮助的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妇女、未成年工获得公平的劳动报酬。
——延伸服务触角,满足服务需求。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维权网络,“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坚持提供“7×24小时”全年无休服务,山西法律服务网网络平台为群众提供线上法律服务,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依托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广泛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指引等服务,引导妇女、未成年人通过法律援助依法维权。
——落实各项制度,健全维权机制。探索落实《法律援助法》关于取消经济困难状况证明制、推行个人诚信承诺和法律援助机构开展信息共享查询的要求。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责任到人,不定期督查,通过凝聚工作合力,为未成年人筑起一道实实在在的“防火墙”。健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衔接,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构建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新模式。
——完善便民举措,提供暖心服务。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开通“绿色通道”,切实落实首问首办、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等工作制度以及“代受理”和“点援制”等便民举措,对情况紧急的法律援助案件可以先行受理,事后补充材料、补办手续,努力实现妇女、未成年人(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