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调整优化我省疫情防控政策。即日起,省外无疫情风险县(市、区)入晋返晋人员,不再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实施落地核酸检测。
进一步优化交通场站和公路卡口防控工作。各交通场站、公路卡口疫情防控检查站点要优化检查流程,对疫情高、中风险区的入返晋人员继续严格落实“落地核酸+点对点转运+精准赋码+隔离管控”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措施。对疫情低风险区入返晋人员,要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第一落点进行免费核酸采样,点对点接返健康监测3天,推送信息并纳入社区(村)网格化管理,如该低风险区调整为中、高风险区,立即回溯7天开展人员追踪排查。省级相关部门将及时公布疫情风险区名单,各市、县要动态研判疫情输入风险,加强重点人员排查管控。
省外无疫情风险县(市、区)的入返晋人员,不再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实施落地核酸检测,抵晋后24小时内完成一次免费核酸检测,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有序流动。省内无疫情时,省内人员、车辆有序通行。
严格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入返晋人员管控。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入返晋人员,赋红码,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在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入返晋人员,赋黄码,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在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入返晋人员,抵晋后3天内再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未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的赋黄码管理,完成核酸检测后转为绿码。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排查时间从当地调整风险等级之日起回溯7天。
严格重点人员管控。对入境人员,严格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落实点对点闭环管理,实施居家健康监测,并于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做一次核酸检测。
对密切接触者,赋红码,严格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做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做一次核酸检测。对密接的密接,赋黄码,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在第1、4、7天各做一次核酸检测。如核酸检测均为阴性,且对应密切接触者前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可于第7天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共同暴露于婚(丧)宴、餐馆、超市、商场、农贸(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和密闭场所,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判定原则的涉疫场所暴露人员,经风险评估,对感染风险较高的人员采取核酸检测措施,在判定后的第1、3天各做一次核酸检测。对与入境人员、进口冷链等货物及环境直接接触、集中隔离场所和定点医疗机构等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工作岗位后,实施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期间第1、4、7天各做一次核酸检测。对治愈出院或解除集中隔离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3、7天各做一次核酸检测;其同住人员,在第3、7天各做一次核酸检测。
优化社会面常态化核酸检测和公共场所查验。各地要根据风险研判结果,优化社会面常态化核酸检测和公共场所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工作,合理确定核酸检测范围和频次。本地发生疫情后,要按规定要求,科学组织核酸检测工作。对风险职业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物品和环境核酸检测,严格按要求执行。取消邮件快件总仓(第一落点分拨中心)关于进口国际邮件快件和中高风险地区的邮件快件静置期相关规定。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站位、强化落实,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总要求,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提高防控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精准性,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疫情反弹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