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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记者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太原市被命名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自2019年起,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每两年一批,旨在树立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典范标杆,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2021年8月,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启动后,经过自愿申报、省级初审、第三方实地评估、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各个环节,我市获评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总目标,将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放管服”改革取得突破,创新推出“一窗通办”,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推进“五减三化一制”,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优化营商环境跑出“加速度”,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不用跑”助推企业登记提速增效,“我来帮忙办”“7×24小时自助办+周末不打烊”等政务服务“太原模式”在全省推广,综合便利度位居全国第一梯队。构建治理体系按下“快捷键”,推进行政立法、行政决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重点领域制度创新20余项。行政执法更加文明规范,持续推进十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不罚”“轻罚”清单实施,在全省首创“行政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方式。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辛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