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关于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于 2021 年度完成收购上饶捷泰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泰科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捷泰科技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同意本公司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
所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上饶市宏富光伏产业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捷泰科技 47.35%股权,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饶展宏新能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上饶展宏”)持有的
捷泰科技 3.65%股权。截至 2021 年 9 月 28 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实施完毕,本公司持有捷
泰科技 51%股权。
二、业绩承诺情况
(一)承诺概况
根据本公司与上饶展宏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
,上饶展宏作为业绩承诺方,承诺捷泰科技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准,不考虑捷泰科技实施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业绩承诺及利
润考核的影响)分别不低于 21,000 万元、27,000 万元、31,000 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捷泰科技在补偿期间的实际利润数(以当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准,不考虑捷泰科技实施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业绩承诺及利润考核的
影响)以中国当时有效的会计准则为基础、按承诺净利润的口径计算,并以公司聘请的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意见审核确认的净利润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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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偿时间及计算方式
如补偿期间,捷泰科技累计实现的实际利润数低于净利润承诺数,则补偿义务人上饶展宏
应在补偿期间全部届满时按如下方式确定捷泰科技在补偿期间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并履行补偿
义务。在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包括专项意见)披露之日起 10 日内,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应
补偿金额:
应补偿金额=(捷泰科技补偿期间各年度累计净利润承诺数-捷泰科技补偿期间各年度累计
实际净利润数)÷捷泰科技补偿期间内各年度的净利润承诺数总和×本次交易支付给上饶展宏
的交易对价。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捷泰科技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72,877.08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实施股权激励
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4,686.60 万元,超过承诺数 47,686.60
万元,实现当年业绩承诺金额的比例为 276.6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7,119.29 万元,超过 2021 年至 2023 年累计承诺数 18,119.29
万元,实现累计业绩承诺金额的比例为 122.94%。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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