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央广网太原3月16日消息 3月15日,太原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以下简称“太原中院”)知识产权经典案例新闻发布会,发布了13个典型案例,涵盖了专利、商标、技术合同、商业秘密、著作权等传统知识产权类型。
太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景铜柱介绍,近年来,该院牢固树立最严知识产权保护理念,紧扣护航山西科技创新发展实际,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质效。
据了解,太原中院大力开展庭前集中调解,针对各个案件的共性和个性,各承办法官集中研判,在问题中找到关键点和共同点,通过对所有案件的当事人进行集中庭前调解,大部分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最终多数案件以调解结案。
同时,太原中院采用集中开庭审判模式,简化同类案件的重复环节,高效集约使用审判资源。“我院在受理以上海某公司为原告的7起专利权纠纷案件及1起关联恶意诉讼侵权案件中,多名法官集中同庭审理、分别比对,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找准案件争议焦点,并在庭后进行了集中调解,最终8起案件均以调解结案。”景铜柱介绍道。
此外,太原中院还组织法官实地集中勘察,提高认定案件事实的准确性,并融合各方有利资源,通过统一知识产权案件的裁判尺度、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模式等,不断打开知识产权保护新局面。
发布会上,太原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冯云昌进行了案例介绍,他说,在史某某诉王某某专利权转让纠纷案件中,涉及山西省知名药企的两项专利,专利权的归属对该企业生死攸关,该案的依法审理,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为两项专利的使用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也保护了民营企业的创新生产积极性,为优化山西营商环境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保护。
此外,太原中院还发布了义乌市比沃科日用品有限公司诉王某某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湖南花火剧团有限公司诉山西舞景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合肥瑞鑫公司诉阳煤丰喜肥业公司侵权纠纷案等。
此次典型案例的发布,将通过扩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宣传影响力,激励全社会创新动力,净化市场竞争环境,营造公平竞争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