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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该公司及相关人员王亚斌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观点新媒体获悉,2018年7月7日,陕西建工集团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其中业绩补偿方作出承诺,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与上市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保持一致;除非法律、法规规定会计准则的调整或上市公司改变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否则,补偿期间内,未经上市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改变北油工程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2021年4月28日,陕西建工披露北油工程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说明的更正公告显示,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执行修订后的金融工具准则,北油工程重组交易对价的盈利预测及业绩承诺均系以上市公司本次修订前的会计政策作为计算基础,为保证业绩承诺计算的一贯性,2019年度按照原政策作为业绩承诺的计算基础。

后经与业绩承诺各方协商,北油工程2019年度业绩补偿计算调整为按照与上市公司一致的会计政策为基础,将年度业绩实际完成金额由19,566.02万元更正为17,490.23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由101.23%更正为90.49%。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表示,因未对重大资产重组标的适用与上市公司一致的会计政策,导致2019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披露不准确,违反相关规定。陕西建工时任财务总监王亚斌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对陕西建工、王亚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同日,陕西建工集团公告称,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刘纯权、武汉毕派克时代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中派克恒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北派克伟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决定书提及,2018年,陕西建工集团向上述企业及人员等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

2021年5月28日,陕西建工向业绩承诺方发出关于北油工程2019年、2020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其应履行补偿事宜的告知函。2021年8月26日,陕西建工公告称,刘纯权、毕派克、中派克、北派克已支付完毕2019年应支付的业绩补偿款。2021年9月11日,陕西建工公告称,2021年9月9日,延长集团与公司签署了2019年《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同意以股份方式向公司补偿3,451,290股,并向公司返还了应补偿股份对应的现金分红合计62.81万元。2021年12月21日,陕西建工公告称,已回购并注销延长集团2020年业绩补偿股份;2022年3月25日,陕西建工公告称,已收到刘纯权、毕派克、中派克、北派克支付的业绩和利息补偿款,各业绩补偿方已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

上述业绩承诺方未能在业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业绩补偿承诺。根据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决定对延长集团、刘纯权、毕派克、中派克、北派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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