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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江西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吉安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
观点新媒体获悉,该方案提到,"十四五"期间,全市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3850套(间),其中中心城区3300套(间)、安福县850套(间)、吉安县300套(间)、吉水县800套(间)。通过新建、改建、改造、闲置住房调整等渠道,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大力缓解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努力实现住有所居、职住平衡。
方案称,经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将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严禁建设成套商品住宅;鼓励将产业园区中各工业项目的配套比例对应的用地面积或建筑面积集中起来,统一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此外,方案提及加强金融支持,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贷款;按照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向改建、改造存量房屋形成非自有产权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商业保险资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鼓励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申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