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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南宁市进一步释放潜力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包括鼓励汽车消费、升级家电产品消费、提振餐饮消费、提振住房消费、拓展文旅体消费、提质康养养老育幼消费等12个方面,共34条措施,执行期限为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为鼓励汽车消费,《若干措施》提出开展汽车促销活动,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发放汽车消费券,落实车辆购置税和二手车经销增值税优惠,落实公共汽车购置补贴等。

在提振住房消费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落实好降低首付比例、契税补贴、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企业拿地成本,开展购房专场活动、发放家装消费券等。

在升级家电产品消费方面,提出开展“乐购南宁”系列促销活动,市财政安排500万元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提振餐饮消费方面,提出持续开展“食在南宁”系列促销活动、积极推进落实餐饮业纾困政策等。

在拓展文旅体消费方面,提出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发放文旅消费券和1000万元体育消费券,加大“文旅贷”推广力度,支持引导消费品生产企业与景区合作等。

在拓展新型消费方面,提出加快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大力实施电商消费帮扶,对线上销售南宁市帮扶产品超2000万元的电商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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