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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12月2日、12月5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阳光股份表示,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近日阳光股份关注到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资本市场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答记者问的相关内容,上述内容对阳光股份积推进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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