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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1特房03”、“21特房04”、“21特房05”及“22特房01”增加担保措施的公告。
据了解,“关于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划转及重大资产重组并就本期债券增设增信措施的议案”已于2023年7月20日由上述各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
厦门特房集团控股股东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轨道集团”)对“21特房03”、“21特房04”、“21特房05”以及“22特房01”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告显示,轨道集团经营与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提供保证担保的能力,对“21特房03”、“21特房04”、“21特房05”以及“22特房01”提供担保有助于提高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以及增强上述债券的偿付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