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特别提醒:
1、本次配租成功的保障家庭由于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自动放弃配租或退房的家庭,两年内不得申请公共保障房实物配租。
2、我市公共保障房只租不售。已入住保障房的家庭要严格遵守保障房使用规定,一经发现有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行为的,立即收回房屋,取消住房保障资格,计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
3、保障性住房是政府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我市为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申请保障性住房不收取任何费用,市区各街道办事处设有专门受理窗口,一定要通过合法渠道申请。不允许任何中介或代理机构代办申请业务,保障房只租不售,请广大市民切勿相信"交钱就能办保障房"“保障房可以买卖”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