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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7月8日消息,从现在开始,我省按照“地毯式、全方位、无死角”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整治,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山西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地对所有城乡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在城市,重点排查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等区域的经营性自建房。在农村,重点排查乡镇政府驻地村、乡镇范围内的农村社区、大型厂矿企业周边等区域的经营性自建房。
在此基础上,集中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6米以上跨度、结构形式复杂、加建改建扩建、住宅改门店、人员密集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根据情况实施分类整治,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依法组织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的自建房,采取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安全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限期整治。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何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