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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范珍)7月14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我省2021年建成验收的12个县(市、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顺利通过复核。截至目前,全省节水达标县的数量达到61个,占全部县(市、区)总数的52.1%,完成了《国家节水行动山西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到2022年底5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任务,节水达标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
2021年12月,运城市垣曲、临汾市洪洞等12个县(市、区)完成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指标要求,经评估验收按程序报送水利部。今年6月29日至7月6日,受水利部委托,海河水利委员会对我省2021年建成验收的12个县(市、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进行了复核。
复核组抽取潞州区、离石区和榆次区3个典型县区进行了现场复核,实地走访了灌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听取各县(区)节水达标创建工作汇报,了解各单位在用水节水、计划用水管理、取水计量、节水制度、节水设施及措施落实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查看用水台账、水平衡测试等资料,分析评价单位用水效率指标。同时,对涉及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区的新增取水许可办理情况进行了查验,未发现有违规办理的情况。7月8日,复核组组织召开晋冀两省达标复核工作交流反馈视频会,我省2021年备案的12个县(市、区)全部高质量通过复核,下一步将报送水利部审定后统一进行命名。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按照“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和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要求,推动其余县(市、区)开展节水达标创建工作,争取到2025年底之前,黄河流域县(市、区)全部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要求。